國務院決定2023年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,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,我市錨定目標任務,扎實做好普查各項準備工作,單位清查工作于8月開始。
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開展以來,我市按時完成了各級普查機構組建工作;主動承接國家專項試點工作,系統地測算了“國民經濟行業智能編碼系統”和“云技術行業編碼系統”的準確度,驗證了能源指標設置和填報方法的可行性,提出了建設性意見,為國家有關部門科學制定經濟普查方案提供了有力支持;統籌推動投入產出調查與經濟普查同步實施;扎實開展普查綜合試點工作,檢驗普查新內容、新方法、新技術的可行性,解決新時期普查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;有序推進成員單位合作工作;廣泛開展普查宣傳動員工作;協調落實普查各項保障工作。
目前,我市已經錄入“兩員管理系統”的普查機構人員1155人,普查指導員2561人,普查員9508人。
為準確確定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和種類,確保普查單位不重不漏,在 2024 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記前,需要對各類單位進行全面清查,屆時將有佩戴《普查員證》或《普查指導員證》的普查人員深入普查對象單位采集清查表信息。
經濟普查是依法依規開展的政府調查,要及時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。對拒絕或者妨礙普查機構、普查人員依法開展工作,或虛報、瞞報、漏報清查資料的普查對象,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,情節嚴重的違法企業將被依法認定為統計嚴重失信企業,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,并在“信用中國”網站公示。各級普查機構及普查人員將會對登記信息嚴格保密。